巴西聯邦共和國,簡稱巴西,是南美洲最大的國家,享有“足球王國”的美譽。
巴西曾因一鳴驚人的發展速度在國際舞臺上風生水起,被列為金磚五國之一;1968年到1973年巴西經濟的平均增長率高達11.2%,被譽為“巴西奇跡”。
巴西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和完整的工業基礎,國內生產總值位居南美洲第一,也是世界第七大經濟體。
因此,巴西也是商標國際戰略中的重要國家之一。
申請所需資料
申請人名稱和地址的英文翻譯
清晰商標logo
想要申請的商品/服務項目
代理委托書掃描件
使用宣誓書掃描件
商標申請所需費用和時間
費用
商標申請官費 355巴西雷亞爾
有效期第一個十年簽發注冊證書官費 745 巴西雷亞爾
順利申請情況下官費大約需要【2500元人民幣】(不含代理費)
時間
順利申請商標所需時間平均需要【13-18個月】。
有效期
商標注冊自申請日(受理材料之日即為申請日)起有效期為【10年】。
續展請求必須在注冊期限的【最后一年內】提出。
如果在注冊期限結束時尚未提出續訂請求,則注冊人可在支付額外費用后的六個月內提出申請。
商標注冊程序
1.提出申請
申請向BPTO(巴西專利商標局)提出,受理材料之日即為申請日
2.形式審查
申請受理后,BPTO進行初步的形式審查。
如申請有【不合理】之處,BPTO會要求申請人在【5日內】提交回復,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補足材料后,其申請日即為遞交補充材料之日。
如回復后仍【被駁回】,申請人可向【商標委員會上訴】;如商標委員會拒絕接受,申請人可上訴至【BPTO總裁】,其決定接受或拒絕商標上訴委員的意見。
BPTO總裁作出的決定將具有終止行政階段的權利,其決定是不可再申請上訴的。
3.公告
如果申請符合要求,BPOT將在提交申請后的【3-4周】,將該商標在《工業產權公報》(RPI)上公告,公告期是【60日】,任何第三方可在60天內提出異議。
4.實質審查
在60日異議期屆滿后,BPTO將對申請人的商標申請以及第三方提出的異議等進行實質審查。
在實質審查階段:
如異議人的異議被接接收,申請人需要在收到通知的【60日內】給與答復。
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,審查員將考慮可用性搜索的結果。如果發現與先前注冊的沖突,審查員將拒絕該申請。
如到期未答復或是答復不通過,該申請將被暫停。
BPTO將在實質審查結束后,公布授予注冊或拒絕注冊的決定。
如果被拒絕注冊,申請人有【60天】的時間向【BPTO總裁】提出申訴。
對于異議得到維持或是申請被駁回,申請人不服該決定,可遵循形式審查的相同上訴程序進行上訴。
5.授予注冊
在提交申請后大約【12-16個月后】,BPTO將公布其可注冊性決定;
如授予注冊后,當事人需在【60日內】支付相應費用,支付后,BPTO將在官方公告中公告,并在大約【2個月內】頒發商標注冊證。下圖為知元代理注冊的巴西商標證書。
注意事項
1.一般國家的商標程序的公告是在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之后,而有的國家,商標程序則并非如此。
如,除本文的巴西以外,秘魯、哥倫比亞等國家為例,商標申請注冊的大概流程為“申請—受理—公告—審查—核準”。
因此,知元提醒,如果申請人收到這些國家的商標公告通知,不要誤以為審查通過,這個公告僅僅代表商標受理了而已。
2.如果申請人在上述這些國家發現有搶注商標的申請,要及時提出異議,否則只能等商標核準注冊后再進行撤銷或者無效。
3.在巴西,注冊人必須在授予后的【五年內】開始使用其商標,否則任何人可提出無效宣請求。
任何具有合法利益的人或BPTO可以對商標注冊提起司法無效訴訟。但在授予決定公布之日起五年后,司法無效訴訟將被禁止。